为确保夏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场所安全运营,市体育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主体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
一是精心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为提升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提高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意识,相继于5月和6月举办了全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培训会和全市游泳救生员培训班,各县区教体局业务骨干参训,安全监管意识有效提升。
二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本年度专项行政执法检查中,首先要求各市场经营主体对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逐项进行自查自纠,随后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的游泳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三是狠抓排查问题整改。针对暑期重点时段,对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的汉台、南郑、城固、洋县、勉县、宁强、略阳等7个县区游泳池馆开展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大部分游泳场所证照齐全、措施到位、管理规范,个别游泳场所存在制度落实不严、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已联合当地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市场经营主体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当日立即整改。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持续加强对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不定期对游泳池馆进行抽查,巩固检查成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监督职责落到实处,确保市民在安全的游泳场所放心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