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夏季游泳场所安全运营,维护广大市民健身权益,近日,市体育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主体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此次检查通过跨部门协同、随机抽取、现场执法的方式,进一步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筑牢游泳场所安全卫生防线。
本次联合检查依托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汉台区、南郑区、宁强县3个县区的5家游泳场馆作为检查对象,其中汉台区3家、南郑区1家、宁强县1家。检查组由市体育局和市卫健委执法人员共同组成,重点围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制度、救生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水深警示标识、防滑防摔设施、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以及水质卫生检测、消毒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关键环节展开实地核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照标准逐项查验,并现场询问工作人员应急操作流程,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游泳场馆证照齐全、安全措施基本到位、卫生管理较为规范,能够落实日常巡查和记录制度。但个别场馆仍存在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消毒池长度不够、更衣室照明不足、防滑地垫铺设不完整等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当场下达《不合格项目整改通知单》,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责令相关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并要求属地体育主管部门跟踪督促落实。
下一步,全市体育系统将持续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开放等行为,将安全监管职责落到实处,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游泳健身环境。